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》解读3

作者: admin发布时间:2026-04-28 16:19来源:未知  
 
 
 
 
7月底前,两部门将所有发现问题均已移交当地城市人民政府整改。目前,所有督办城市均已提交了整改报告或方案。10月底,两部门还将针对此前督察中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,开展专项巡查工作,对于个别整改不力的城市,要提出约谈建议。
 
    8月,两部门又联合印发了《关于开展省级2018年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的通知》,要求省级职能部门参照国家专项行动模式,组织省级专项行动。形成以地市治理、省级检查、国家督察三级结合的城市黑臭水体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机制。
 
    专项行动按照排查、交办、核查、约谈、专项督察“五步法”,排查形成问题清单,交办各地政府,限期整改并向社会公开,实行“拉条挂账,逐个销号”式管理;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,整改不到位的组织开展约谈,约谈后仍整改不力的将纳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范畴,并视情况组织开展机动式、点穴式专项督察。
 
    这次,两部门把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任务纳进了此次的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实施方案》中,今后两年将连续开展,确保城市黑臭水体整治效果。
 
    2015年国务院印发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时隔3年,目前,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进展如何?
 
    2015年国务院印发《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,明确了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——2017年年底前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,2020年年底前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控制在10%以内。
 
    3年来,住房城乡建设部、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,认真贯彻党中央、国务院工作部署,采取了一系列措施,指导督促地方积极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整治。
 
    截至目前,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2000多个黑臭水体,开工率超过90%,36个重点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黑臭水体。通过3年的努力,城市黑臭水体整治初见成效,治水与城市发展紧密联系,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。
 
    但是,我们也看到,城市黑臭水体治理还面临着不少问题,一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面临反弹的风险,二是城市黑臭水体整治资金压力大。
 
    下一步,我们将按照党中央、国务院的部署,推进城市黑臭水体治理,加快落实《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》。对已经整治完成的水体,督促指导各地以“河长制”为抓手,建立长效机制,巩固好已取得的治理成果,保持水体不黑不臭,防止反弹,确保水体“长制久清”;对于尚未完成整治的水体,通过加强督促指导,开展城市黑臭水体整治环境保护专项行动,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,推进整治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