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《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(草案)》的立

作者: admin发布时间:2026-04-28 16:19来源:未知  
 
 
 
《安康市物业服务管理条例(草案)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(草案)》)是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正式实施以来安康市拟制定的第一部实体性地方性法规之一,已纳入安康市人大常委会《2020年立法规划》,该条例涉及面广、关注度高。根据《<安康市物业管理条例(草案)>立法起草工作实施方案》要求,结合长安大学作出的《安康市物业管理调研报告》中提出的新情况、新问题,陕西乐友律师事务所草拟了《条例(草案)》初稿(共39页约25000字)及编写说明(共17页约18000字)。嗣后,与相关领域的专家、学者及物业主管部门领导,分别在乐友律师事务所、安康市住建局专门召开两次立法专题研讨会,先后对《条例(草案)》进行了8次修改完善,吸收、采纳50多条意见和建议,于2021年3月18日通过政府官网及媒体正式对外发布公开全文,征求社会公众意见。现就《条例(草案)》立法的可行性和必要性、调整对象及立法要点和依据、架构设计及章节说明、具体内容等四个方面情况做如下说明:
 
一、《条例(草案)》立法的必要性和可行性
 
(一)加快物业服务管理领域的地方立法,是城镇化发展的必然要求。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已经进入下半场,首次出现城市人口超过农业人口,城市建设由增量变为存量,大规模城市建设趋势不再,城建建设由新建为主转向改造旧城为主。因此,不管是什么类型的小区,都进入了以运营维护为主的阶段。这个过程中,物业服务管理的好与坏,直接关系到整个社会是否和谐稳定。因此,物业服务管理立法需要及时跟上,以规范物业服务管理活动,妥善解决小区存在的各种问题。自2020年以来,全国各地人大陆续修订实施物业服务管理条例。如《北京市物业管理条例》实施的同一天,《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》也开始实施,《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》也于2021年3月1日开始实施。值得注意的是,陕西、广西、海南等地对各自此前出台的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修订。
 
(二)抓住《民法典》实施的窗口期,构建、完善社区治理地方法规体系。地方物业服务管理立法潮的出现,一方面原因在于民众的需求,另一方面原因则与物业管理法律的滞后性有关。随着《民法典》的实施,民事法律方面的规范也越来越重要,涉及国家治理体系的整体完善,而社区治理作为国家治理的重要基础,也必须在立法层面予以完备。正因为现实当中出现了太多需要修改法律的地方,包括安康市在内的各地人大、政府,抓住《民法典》实施的窗口期,构建、完善社区治理地方法规体系,形成地方规则和办法,以解决困扰物业服务管理中存在的现实问题。